我部就以下(略),采购(略),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略):选取2家供应商负责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采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2年。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略),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投标企业(略),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略)。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略)
(一)申领时间:(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申领时间内报名资料审核合格及完成付费方可获得招标文件)。
(二)申领方式:将以下报名资料按照顺序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提交至(略)电子邮箱中进行报名资料审核,报名资料以“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命名。对未按要求递交、逾期递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不予审核。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在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时在备注信息中注明编号及用途(如“项目编号,文件费”)。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账号:见本公告“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付款账号为供应商账号,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将汇款凭证发送至(略)电子邮箱中确认。
报名资料:
1.报名资料封面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投标人名称(略)(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
4.法定代(略),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5.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格式自拟);
6.供应商主要股(略)(格式自拟);
7.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承诺书(格式自拟)。
六、投(略)
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5月7日9时00分(**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9时30分(**时间)。
投标地点:**省**市沈河区清真路95号**大厦(清真路)。
(四) 投标方式: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须随(略)(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授权代表在投标供应商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5月7日9时30分(**时间)。
开标地点:**省**市沈河区清真路95号**大厦(清真路)。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移动电话:(略)、 (略)
地址:(略)
名 称:(略)
开户行:(略)
帐 号:(略)
行 号:(略)
十、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