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投集成电路先进装备园项目一期(施工)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城投集成电路先进装备园项目一期(施工)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4-04-09 10:18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天
500,000元 人民币
273,228,925.32元 人民币
综合评估法
各相关投标人: **城投集成电路先进装备园项目一期(施工)于2024年4月3日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cn)上发布招标公告,现澄清以下: 1、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3.1资格后审证明材料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需提供证明资料调整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授权一名代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和签署联合体各方法人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以本次更新的fyq为准。 2、施工合同条款12.4.1付款周期调整为: 工程进度款按照经造价咨询、监理单位、发包人审定承包人付款周期内已完工程产值的80%支付(产值中扣除当期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若产值低于安全文明施工费,顺延到下一个付款周期);每两个月为一个付款周期,在每周期的第二个月25日提报工程进度款申请及相关附件,进度款根据经审核后的工程形象进度产值的80%支付,但不超过对应阶段合同额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备案,承****管理部门和发包人要求的完整结算资料并经发包人审核后支付至完成工程产值的80%(产值中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且不超合同额 80%),如审核产值超过合同总价款,则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签证和设计变更费用待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进行支付;完成竣工结算审计、按发包人要求提交完整的工程资料、项目完成移交手续办理,完成发包人内部核备程序,待结算审核报告出具后付至本工程审**算值的97%,质量保证金为本工程审**算值的3%,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且承包人已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义务的,无息返还全部质量保证金,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3、本项目暂列金额为2500万元。 本澄清作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对各投标人均具有同等约束力,与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澄清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