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关于申报2024年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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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

根据《****委员会、****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4〕54号)精神,为大力实施智慧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四大行动,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创新应用为重点突破,提升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农业数据信息支撑宏观管理、引导市场、指导生产的能力,促进农村电商快速发展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现代山地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区2024年度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申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辖区内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社、农业企业(注册地在**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注册地在**区)。

二、申报要求及程序

(一)申报要求

1.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实施地点、具体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资金投入概算及来源情况、财政资金支持环节、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实施主体享受财政资金补助项目任务量、补助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必须明确并细化量化,具体建设内容要有建设规范标准要求。

2.原则上同一年度同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相同)不能重复享受市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不含贴息)。一经发现多头申报,除追回已拨付资金外,还将纳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市区财政补助资金。

3.项目申报必须实事求是,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项目审批后不得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确有正当理由调整,应按原程序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调整。

4.项目批复后,申报主体要按照项目实施方案,严格建设管理和财务管理,保证建设质量。

5.项目建设****村委、区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开展审计和绩效评价,按规定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村委和市财政局报备项目总结和绩效自评报告。****村委将适时组织第三方服务组织进行核查,对核查不合格的项目,将按有关规定扣减补助资金直至追回全部补助资金。

(二)申报程序

坚持“公开申报、竞争立项、自下而上、逐级编制”原则,按照“公开、评审、筛选、公示、批复”程序进行。****政府门户网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按照项目申报指南文件自愿申报并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2****村委;****村委**区财政局组织专家进行公平、公正、严格评审,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择优确定拟扶持项目,****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村委、区财政局按规****村委、市财政局报备复核,对复核不符合要求的实施方案要修改完善或重新编制。已通过市级备案审核实施的方案作为监督检查验收、接受中介机构审计的依据。经市级备案审核的实施方案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仍按原程序报批。

三、申报内容

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四、申报材料

(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项目实施方案(一式五份):项目实施方案纸质件和电子件,申报对象根据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2.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一式五份):经相关部门认可的经营资格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土地流转合同(协议)、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装订要求

为便于组织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实行单个项目简单装订,不得采取胶印等过度封装。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相关资质证明材料顺序装订。

(三)报送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4年4月22日前。

(四)报送方式

以纸质件(一式五份)和电子件方式报送。

****村委联系人:向洁;联系电话:023-****1812;邮箱:****@qq.com;地址:****中心511室。

五、其他事项

(一)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

(二)项目实施方案封面右上角“行(产业)分类”,按智慧农业填列。

附件:1.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申报指南

2.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重****村委员会 ****财政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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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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