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2023年天翼网络云上海节点(第三批)(CT类平台业务)建设工程设备替换系统集成比选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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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2023年天翼网络云上海节点(第三批)(CT类平台业务)建设工程设备替换系统集成比选、项目编号:CTBX0100-2024-1230,比选人为(略),代理机构为(略)。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股份网发批复﹝2023﹞1729号《关于中国电信2023年天翼网络云上海节点(第三批)(CT类平台业务)建设工程设备替换一阶段设计文件审查的批复》),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项目规模: 本项目为总投资估算(略)万元,工程编号:23SH(略),预估系统集成费用1.(略)万元(不含税价格),建设地点上海。

1.2比选范围:中国电信2023年天翼网络云上海节点(第三批)(CT类平台业务)建设工程设备替换系统集成,具体包括:协助甲方制定(略)制定割接方案,割接实施,配合甲方协调各用户单位,用户接收测试;设备软硬件配置信息整理归档、项目整体验收文档编制、整理、归档。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工期要求: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275个日历日内完成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质量要求:(略)

★1.6技术要求:参选人服务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略)

(略)%)。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略)

2.1法(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代理机构。

①参(略):

A.参选人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B.参选人为事业单位的,则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参选人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业绩要求:

(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公告发布前一日已签订的系统集成业绩,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至少3份。

【1、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

(1)如为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相应的任意1份发票扫描件和发票查验明细截图;以上材料任意一项缺漏,视作为未提供该项证明材料。

(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和框架合同下任意一个订单及(略)。

2、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1)如为(略),合同关键页中应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合同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

(2)如为框架合同,框架合同正文关键页中应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合同正文或订单应体现签订日期(若框架合同正文体现签订日期,根据合同正文签订日期计取;若框架合同未体现签订日期,根据提供订单所体现的最早签订日期计取)。

3、发票须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略)gov.cn/)查验并完整截图。若发票内容无法证明与单项合同或订单的对应关系,可在提供发票的基础上另行提供结算单等证明材料进行佐证,对于模糊不清或网站查询无果或作废的发票不予认可。

4、业绩证明材料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

2.3人员要求:

2.3.1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缴费(略)(不含唱价当月)任意一个月(略))

2.4信誉要求:参选人(略)参选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参选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略)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略),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略)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7)其他按照(略),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略),参选人(略),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略),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9)法律法(略)。

注:(略)

2.7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略),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略):30时至(略)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比(略):凡有意参与(略),请在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4.2.1,获取比选文件。

4.2.1电子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4.3比选文件费用:(略)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电子参选,参选截止时间: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9日09时30分。

5.2比选文件要求采用纸质原件的材料递交至(略)招标分公司会议室。

5.3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4参选人可以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比选文件要求采用纸质原件的材料,若采用此方式,请预留充足的邮寄、快递时间。代理人员接收文件时,将以拍照或视频形式检查密封情况,做好记录,并反馈参选人。代理人员均会妥善保管邮寄、快递凭证。

5.5参选人也可以自行将比选文件要求采用纸质原件的材料送达指定地点楼下后通知代理人员前往自取,确保无接触递交比选文件要求采用纸质原件的材料。

5.6本项目将于5.1规定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本项目采用线上会议远程唱价,唱价当日,代理人员将运用天翼云会议程序(请:天翼云会议,自行下载APP,并注册账号)开启(略),代理人员将于唱价当日联系参选人进入线上唱价会议。参选人应当在参选文件递交时确认远程会议接入账号,该账号(略)。唱价会议采用(略),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唱价会议,纸质唱价记录不再进行签字确认。

6.参选人注册

6.参选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 CA(略)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略)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略)

服务热线:(略) /(略)

服务邮箱:(略)(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略)(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选人公示将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om/)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异议接收及联系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联系人: 姜先生 联系电话: (略)

比选人地址: (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业务): 庄焰 张嘉伟 顾凯华 联系电话: (略)

电子邮件: (略)

联系地址:(略)

邮编: (略)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帐号:(略)

出售比选文件联系人:韩晓旭;联系电话:(略)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代理机构:(略)

(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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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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