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民政局关于对新柳街道等7个社工站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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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略)关于对新柳街道等7个社工站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略)
撰写单位: (略) 撰写人: 李艳双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略)关于对新柳街道等7个社工站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关于对新柳街道等7个社工站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略)

包组名称:(略)关于对新柳街道等7个社工站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略)

评审总得分:(略)

四、(略)

包组编号:(略)

包组名称:(略)关于对新柳街道等7个社工站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略)关于对新柳街道等7个社工站政府购买服务项目(C05020300社会工作服务)

服务范围:(略)

服务要求:(一)总体方案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依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辽民发【201(略)),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略)(辽民发【2021】12号)和《关于印发沈阳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沈民发〔2021〕18号)提出的工作目标、工作原则、职责分工、服务内容、建站方式、建站标准及沈阳市民政局在乡镇(街道)全覆盖建站的最新工作要求,全面做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 (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升基层民政经办服务能力为重点,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为支撑,坚持以民为本、政府主导、循序渐进、部门协同的原则,全面加强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发展基(略)(以下简称“社工”)队伍,着力解(略),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水平。 2.任务目标 大力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培育扶持一批扎根基层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支持建(略),带动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加快建设一支专业化、本土化社工队伍,推动形成我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特色品牌。 3.职责分工 (1)组织部负责统筹指导民政局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略)。对承接主体实施资金监管和服务监管,每半年对社(略),并对服务活动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统筹管理和监督检查。财政局(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协助做好相关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鼓励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 (2)民政局作为购买主体依法依规与服务承接机构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统筹实(略),督促乡镇(街道)为社工站设置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政府投资购买设施设备,监督承接机构按标准配备驻站社工;在沈阳市民政局的统一指导下,就相关政策法规、工作规范和服务标准,对社工站负责人员和社工进行培训;每季度对社工站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3)承接主体应向民政、财政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财政局项目资金保障的前提下第二年合同续签至(略)

服务标准:(一)总体方案 为贯彻(略)(街道)社会工作人才(略),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完(略),依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略)(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民发【2021】12号)和《关于印发沈阳市乡镇(街道)社会工(略)(试行)的通知》(沈民发〔2021〕18号)提出的工作目标、工作原则、职责分工、服务内容、建站方式、建站标准及沈阳市民政局在乡镇(街道)全覆盖(略),全面做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 (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升(略),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为支撑,坚持以民为本、政府主导、循序渐进、部门协同的原则,全面(略)(街道)社工站建设,发展基层社(略)(以下简称“社工”)队伍,着力解决基层民政工作力量不足问题,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水平。 2.任务目标 大力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培育扶持一批扎根基层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支持建成一(略),带动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加快建设一支专业化、本土化社工队伍,推动形成我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特色品牌。 3.职责分工 (1)组织部负责统筹指导民政局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对承接主体实施资金监管和服务监管,每半年对社工站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对服务活动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统筹管理和监督检查。财政局统筹(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协助做好相关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鼓励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 (2)民政局作为购买主体依(略),统筹实施本(略),督促乡镇(街道)为社工站设置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政府投资购买设施设备,监督承接机构按标准配备驻站社工;在沈阳市民政局的统一指导下,就相关政策法规、工作规范和服务标准,对社工站负责人员和社工进行培训;每季度对社工(略)财政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略)

包组名称:(略)关于对新柳街道等7个社工站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略):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略)应商收取服务费,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3,83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十、附件

采购文件:(略)关于对新柳街道等7个社工站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3.1.doc

包组编号:(略)

包组名称:(略)关于对新柳街道等7个社工站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略)

1.中小企业声明函:(略)

2.中小企业声明函:(略)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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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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