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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段)2024年度施工总承包2标的变更公告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段)2024年度施工总承包2标(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内容变更通知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4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属于政****政府所属部门、事业单位的国有投资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按照投资隶属关系划转至同级财政专户: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标书代写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故意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要求更改本招标文件所附合同内容的。
现变更为: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属于政****政府所属部门、事业单位的国有投资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按照投资隶属关系划转至同级财政专户: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招标文件中与本变更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所带来的一切责任。本变更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代理机构:****
2024年4月9日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