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采油厂2024-2026年风险增油服务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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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采油厂2024-2026年风险增油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六采油厂(略)险增油服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随着油田开发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主力油田已全面进入“双高”“双低”开发阶段,经济效益逐年变差,对采油六厂范围内具备实施条件的油水井进行二氧化碳吞吐(含注入)、高含水油井堵水、微生物吞吐、循环注气服务,达到改善油(略),提高单井产量的目的。

项目属性:油气田技(略)(含开发地质服务、油气开发方案、安装设备技术方案、采油技术方案(略)

2.2 招标范围:第六采油厂(略)险增油服务,现场验收方式。项目估算金额1802万元,金额含6%增值税。最高限价详见明细表。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

2.4 标段划分:是,划分为 1 个标段:第六采油厂(略)险增油服务。

2.5 实施地点:(略)

2.6 主要技术要求:

(1)乙方在甲方完成井筒准备后,根据(略),对目标油水井采取二氧化碳吞吐(含注入)、高含水油井堵水、微生物吞吐、循环注气服务,改善油藏开发效果、提高单井产量,实现增产的目的。乙方须提供二氧化碳吞吐(含注入)、高含水油井堵水、微生物吞吐、循环注气服务等措施施工所需的设备、材料、人员等,入井材料需严格执行大港油田相应标准。

(2)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石油行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公司现行有效的质量标准要求执行。若各标准之(略),则应执行技术要求最高的标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大港油田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大港油田二氧化碳吞吐管理制度及标准汇编》、《大港油田公司二氧化碳(略)程》、《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以上细则、制度、标准、规定、办法更新的执行最新规范)。

2.7其他要求:(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1)投标人需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依照中华人民(略)。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认证范围:(略)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略)签订日期为准。若为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关键页、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询截图;若为框架合同则同时提供框架合同、结算资料、国家税务总局(略),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略))。

3.4 信誉要求:①(略)未发生重**全责任事故;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⑥供方及其与投标相关产品不得因不良行为在大港油田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中处于暂停状态。(①、④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承诺书)

未在中(略):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略),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略),有效期内的失信(略)。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略)。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5 人员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石油石化行业或国家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职称(专业名称:油气田开发类)人员1人,中级职称(专业名称:油气(略))人员1人,注册安全工程师1人。

(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略)品经营单位、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

(3)现场(略):必须持有HSE、井控、硫化氢培训合格证且≥3人。

以上人员若为国企改制派出人员,须提供外派输出协议及劳动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非国企改制派出人员须提供2023年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务服务合同并附人员名单。

3.6 设备要求:满足该项目增产措施所需施工设备,包括二氧化碳注入泵至少2套,循环注气泵至少1套。所需提供证明材料:设备清单、购置(略)。

3.7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不接(略)。

3.8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评委留有查证的权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略)7时00分前(**时间),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外网网址:https://(略)com

内网网址:http://(略)cnpc

①登录“中(略),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略)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无账号的申请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略),语音提示转接“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接通后客服将进行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以进行项目的报名和招标文件购买。

②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购买后发票会开据此投标人公司名称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略)确无误,招投标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详见:(略)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略)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 元,请有意参加(略),售后不退,自行负责。所投标段如招标失败,投标人需重新支付费用购买招标文件,此前费用不予退还。

5.(略)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略)。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略)。(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略)。)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 年 04 月 23 日 08 时 30 分(**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略)(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 在提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支付 10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略)采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后,将进入投标人电子钱包。投标人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略)。(略)入投标文件指定部分,同时将银行保函原件递交予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行号:(略)

开户行名称:(略)

账户名称:(略)

银行账号:(略)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略)

提醒:保证金缴纳如出现问题,请及时致电(略)(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 进行解决。

6. 发布(略)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略)com)上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7. 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服务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略)件,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异议受理部门):(略)

地 址:****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略)

联系人: 任聪聪 邮箱: (略)

电 话: (略) 手机: (略)

异议复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企管法规部 联系电话:(略)

意见与建议:(略) 联系电话:022-25912039

2024 年 04 月

明细表

序号

措施增油量

单价最高限价

(元,不含税)

1

0吨<(略)

850

2

700(略)

900

3

措施增油(略)

950

备注:1、工作量:二氧化碳吞吐(含注入)不低于40井次,高含水油井堵水不低于10井次,措施增油服务费为阶梯价。

2、措施前基准井口产油量:措施前正常连续生产10天的井口平均日产油量,当措施前3个月内未生产或生产时间不足10天,基准井口产油量为0。(以A2报表为准)

3、措施前基准井口产液量:正常生产井为措施作业(略)2报表为准)

4、增油评价期:措施施工结束后,开井之日起累计生产300天止。(累计生产时间以A2报表为准)。

5、措施增油量:在增油评价期的单井累计增油量之和。二氧化碳吞吐单井增油量=∑(单井增油评价期内井口产油量-措施前基准井口产油量),增油评价期内井口产油量低于措施前基准井口产油量则不参与单井增油量(略)(以A2报表为准)×措施前基准井口产液量-措施前基准井口产油量),增油评价期内井口产油量低于措施前基准井口产油量则不参与单井增油量计算。

6、如措施增油量未达到增油标准,招标人不予支付单井措施增油服务费。最终结算费用不高于最高限价,高出部分不予结算。

两口井基础数据.docx
附件:(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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