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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 方 说 明
买方在结算当月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后,在结算后第五个月20日前支付该批物资75%的价款(以收到发票之日起),剩余的20%在(略),质保金在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6个月)满后2个月内支付。质量保证金支付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保证责任。买方不接受非标材料报价,所有材料现(略),如送检不合格或者使用中因材料质量出现问题,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加倍赔偿经济损失,并扣押货款;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卖方应提供真实(略),如发现卖方提供虚假发票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对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卖方承担,由于卖方原因造成买方无法抵扣相应税款,发现问题后退回卖方,卖方应无条件更换为有效发票,拒绝或逾期不(略),造成甲方损失及相关风险,由卖方予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