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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厅《****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接续政策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6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十人社发〔2021〕31号)、市人社局《关于中小微企业申报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补充通知》十人社函〔2022〕 3号文件精神,经****服务局审核,****大学生就****商贸****公司****广场、湖****公司、******公司3家企业共9人,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奖补13000元。现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5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享受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0719—****422 0719-****188
附件1:2024年企业吸纳脱贫人口、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次性奖补拨付表
附件2:2024年企业吸纳脱贫人口、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次性奖补花名册
******服务局
2024年4月9日
附件:2024年企业吸纳脱贫人口、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次性奖补拨付表.xlsx
附件:2024年企业吸纳脱贫人口、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次性奖补花名册.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