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翠城实验中学正式用电工程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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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翠城实验中学正式用电工程已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2022]82号及**县教育局党组(局务)会议纪要[2024]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略),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略),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县内公开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略)

2.2. 工程建设规模:(略)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略)

(2)招标类型:(略)

(3)招标范围和内容:**县翠城实(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略)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略)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略)元;其中包含暂列金3971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略)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略)

2.7. 工程质量要求:(略)关部门的专业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略)的本县企业,须具备有(略)发的承装(修、试)类四级及以上电力施工许可证书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略),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略)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略)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略)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略)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和拟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资质参与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时(略)。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9日08时30分至2024年4月 15日17时30分通过**县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com/)采取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客服热线400-870-5191。

4.2有意参与本次招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务必先电话联系代理公司((略))。按照招标公告提供的**豪泰欣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号(开户名称:**豪泰欣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账号:(略))等信息,招标文件款项转账至**豪泰欣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体现公司名称)等信息发邮件至**豪泰欣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电子邮箱((略)@qq.com),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招投标活动。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略)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按《**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略))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县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答疑及澄清在**县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com/)上发布,如有变更请投标人及时关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县翠江镇北大街34号,邮编:(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 **市三元区沪明新村248-1幢负一层(宏宇花园三期),邮编:(略)

电话:(略)

公共**交易中心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开标地点:(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略)间内解除的(不超(略)),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2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公告.docx (md5:3CAC79F4F952BFD9ECBE5A(略)D0B)

发布日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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