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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单位,****医院:
****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委员会****医疗机构许可“综合审批、多证合一”制度改革的意见》(川卫发〔2017〕132号)《**** ****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23年医疗机构校验工作的通知》(隆行审发〔2023〕85号)的规定,********卫生健康局开展了2023年医疗机构校验工作。现将2023****医疗机构校验名单(附件)公示如下。
附件:1.**市2023年度医疗机构校验(合格)名单
2.未完成2023****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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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