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本(略):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确认方式不变。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中评标办法前附表已修改,具体内容详见答疑文件。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以本次澄清与修改时发放的版本为准。
请各投标人及时(略),并严格按照(略)。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略),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21楼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