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红河分公司2024-2026年集中受理业务代办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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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红河分公司2024-2026年集中受理业务代办项目(二次)(项目编号:YNDXBXG20240316546),比选人为(略),比选代理机构为(略)。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红河分公司2024-2026年集中受理业务代办项目(二次)。本项目预估金额为(略).00元(含税),双方按成交单价签订框架合同,每月根据实际工作量和服务考核进行结算付款。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负责所有公众和政企业务的集中工单录入,含专线、电路、高风险套餐、特殊资费套餐、政企团购套餐、物联网卡、天翼大喇叭、跨省电路、天翼看家、量子密话、燃气卫士、商企智能组网、云产品等政企标准信息化应用业务。负责审核受理单内容和返已受理的单子至交单人,配合甲方测试销售品。

核查电信方提供的新建客户资料、新装、过户、复机清单的订单无纸化签字、无纸化证件照片上传、经办人现场照片是否合规,并反馈核查情况。

产品名称:CP01715服务。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份额执行完为止,以先到者为准。

(3)质量要求:(略)

(4)项目实施地点:(略)

(5)比选包划分及份额: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包,选取1家中选单位,中选份额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下表,参选人参选报(略),其参选将被否决。

序号

业务类型

最高含税单价限价(元/单)

1

新装业务

1.50

2

业务变更

0.70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略))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提供有效的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如参选人为分公司,除上(略),需另附总公司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及总公司对于分公司在本项目参选的授权。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应登记注册证明材料。

2.1.2参选人应提供至少一个(略)参选截止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与业务受理相关的外包服务),累计业绩金额不低于20万元。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略)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框架合同为证明材料的,须提供框架合同的关键页及对应框架合同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时间、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2.1.3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2.1.4本次比选(略)。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略)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略)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略)。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略)8时30分-(略)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略):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略)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 本项(略)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不涉及。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略)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略)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略) /(略)

服务邮箱:(略)(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略)(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略)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 子 邮 件:(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 子 邮 件:(略)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略)

(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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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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