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支队港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食堂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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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支队港(略))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略)


项目概况

浙江省嘉兴支队港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食堂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姚家荡路42号长新农贸市场办公楼5楼5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30日09:(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略)受(略)委托,就浙江省嘉兴支队港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食堂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浙江省嘉(略)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浙江省嘉兴支队港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食堂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为(略)东方大道消防救援站、乍浦消防救援站两个站点的食堂及(略)四层办公楼提供全年的物业管理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略));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略),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略)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略)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本项目的特定(略):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时间:(略)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略)(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姚家荡路42号长新农贸市场办公楼5楼502室)

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申领采购文件(将申领采购文件资料盖章扫描后发送至(略)@qq.com,发送申领采购文件资料后请致电(略)确认)。申领时提供以下资料:(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若为法人报名的则无需提供);(3)工本费汇款底单 ;(4)其他资质证明材料(如需)

四、提(略)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于2024年4月30日09: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略)(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姚家荡路42号长新农贸市场办公楼5楼502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4月30日09:00分(北京时间)在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4楼开标室(嘉兴市长水路1500号)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出席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略)。

4.供应商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开标日由采购人(略)。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 信 用 信 息 的 使 用 规 则 : 如 投 标 人 为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略)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或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略)

7、本项目的采购公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及中标公告等需公告的有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略)cn/)、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gov.cn/)上发布信息,请供应商自行及时关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不再另行通知相关情况,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响应失败的,责任自负。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 (略)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姚家荡路42号长新农贸市场办公楼5楼502室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