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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2024年0(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略):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略).1款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见《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六)项。并提供以下材料:(2)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复印件”
现更正为:“第三章第3.1款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见《中华(略)(一)至(六)项。并提供以下材料:(2)营业执照副本(三证(略))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略)
电话:(略)
2、采购人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邮编:/
电话:(略)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邮编:(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