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邀请供应商公示表
| 一、采购人 | **** |
| 二、项目情况 | |
| 1.项目名称及编号 | ****《交通基础设施监测终端边缘计算技术及设备研究》课题直接采购项目(****) |
| 2.预算金额(人民币) | 98万元 |
| 3.拟采购的工程/货物/服务说明 | 本项目从交通基础设施监测终端实际需求出发,运用边缘计算等新技术赋能在线监测业务场景,实现交通流趋势分析,以及基础设施服役性能的在线实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功能。 本项目为2024****运输厅科技一般研发项目,计划于2026年4月末完成。本次采购经费预算控制在98万元以内,包含3个子项目。 其中,子项目1的研究内容:面向多源多类监测数据多目标需求的数据处理分析算法研究,经费预算为37万元;子项目2的研究内容:交通基础设施性能状态评价应用算法研究,经费预算为32万元;子项目3的研究内容:基于边缘计算的终端工控机设备研发,经费预算为29万元。 项目前期已通过公开遴选形式确定研究主体,具体过程如下:2023年7月交通厅以 揭榜挂帅 方式公开发布项目申报指南。我院在市场调研基础上,择优遴选确定****、同济大学、东衢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公司为本项目联合申报单位,并由我院牵头开展联合申报工作,于2023年9月成功中标,10月完成与交通厅采购合同签订,11月通过大纲专家评审。2024年1月,交通厅下达立项计划,明确了第一承担单位和**单位等信息。目前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签订。 根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九条及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一般采购项目,可选择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根据《****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第五条及第三章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科研类项目通过 揭榜挂帅 等其他公开遴选形式确定研究主体的,可以采用直接采购的方式。因此,本项目使用直接采购的方式,邀请****作为子项目1供应商、同济大学作为子项目2供应商、东衢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公司作为子项目3供应商。 |
三、直接邀请供应商的原因说明:
根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九条及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一般采购项目,可选择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根据《****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第五条及第三章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科研类项目通过 揭榜挂帅 等其他公开遴选形式确定研究主体的,可以采用直接采购的方式。项目前期已通过公开遴选形式确定研究主体,因此,使用直接采购的方式,邀请****作为子项目1供应商、同济大学作为子项目2供应商、东衢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公司作为子项目3供应商。
四、直接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一名称:****
供应商一地址:**省**市**区新街口街道四牌楼2号
2.供应商二名称:同济大学
供应商二地址:**市**路1239号
3.供应商三名称:东衢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公司
供应商三地址:**省**市**区秣周东路12号
五、公示期限:2024年04月09日 至 2024年04月10日
六、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综合办公室
地址: **省**市**区**塘路928号西溪园三号楼北楼5层
电话: 0571-****0029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汪先生
地址:**省**市**区**塘路928号西溪园三号楼北楼4层
电话:0571-****0050
2024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