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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基地项目办公室装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采购文件第24页12.4.4(2)标书代写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1)签订合同后7天内,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40%(不包括暂列金额和安全文明施工费)作为预付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付至已完成工程量85%的工程价款; 3)竣工结算完成后,发包人付至结算价的100%,同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另行提交结算款的1.5%****银行转账或保函)作为工程质量保修担保金(不计利息)。 二年保修期满后,扣除由发包人垫付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维修款后,一次性退还(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存在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并经核实之日起开始计算)。 保修期期间如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2天内没有响应,甲方将自行委托维修,费用在工程质量保修担保金中扣除。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1)签订合同后7天内,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40%(不包括暂列金额和安全文明施工费)作为预付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付至已完成工程量85%的工程价款; 3)竣工结算完成后,发包人付至结算价的100%,同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另行提交结算款的1.5%****银行转账或保函)作为工程质量保修担保金(不计利息)。 二年保修期满后,扣除由发包人垫付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维修款后,一次性退还(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存在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并经核实之日起开始计算)。 4)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进度款。 保修期期间如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2天内没有响应,甲方将自行委托维修,费用在工程质量保修担保金中扣除。 |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鹿**绣山路321****中心1号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冯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15
质疑联系人:陈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82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新桥街道金达路33号2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中一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9923
质疑联系人:金乐俊
质疑联系方式:0577-****2889
3.****管理部门
名 称:****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市鹿**绣山路299号
传 真:/
联系人 :项先生、蔡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2725、****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