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江科创区**片区48#****社区广场建设项目已由宁****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出资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 ,招标人为**** ,委托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资估算约 9932万元;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甬江科创区**片区。
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10869平方米,南北纵向长146米,东西横向宽75米。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文保建筑迁建、景观绿化、景观浅水池、景观照明、基坑围护、地下停车场、建筑管线、配套用房等附属设施。
**工程费用(限额设计):7495万元。
招标金额:约351万元【其中勘察费约110万元,设计费约241万元】。
2.2招标范围:勘察、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全部设计内容及施工配合和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工作。
2.3服务期限:总周期: 60 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及深化: 15 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及概算编制): 25 日历天(含勘察);施工图设计: 20 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的勘察设计深度。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④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②、③、④资质,或由具备以下①、④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或由具备以上②、③、④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④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园林绿化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4. 其他公告内容
无
招标人:****
地址:**区小港街道**路1666****广场D区15楼
联系人:孙碧海
电话:0574-****584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明州路773号开发区商务大厦10楼1001室
联系人:石静娜、宋世林
电话:159****8205、0574-****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