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年加工215万件钢丝用工字轮喷塑项目建设项目(略)024年01月18日(7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略),公民、法人或(略)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略)通讯地址:(略)邮编:(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名称
备注
1
年加工215万件钢丝用工字轮喷塑项目
潍坊市诸城市辛兴镇永兴路9号
诸环审报告表〔2024〕1号山东博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