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生态环境局诸城分局关于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诸城皇华12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已批准公告

审批
山东-潍坊-诸城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9日
项目详情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关于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皇华12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已批准公告
时间:(略)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皇华12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名称

备注

1

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皇华12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

**市**市皇华镇

诸环审报告表〔2024〕17号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皇华12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pdf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