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4〕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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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报送的立项申请》(惠星州房产发〔2024〕16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区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与环境整治工程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该项目的建设,既是在完成**区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也是完善滨河大道旁的生态环境,使其生态功能得到恢复和提升,不仅能增加**区绿地面积,改善周边及整个城市生态环境,更是建成了**区城市的一处靓丽名片,大大提升**城市形象和文化品位,对建设“魅力**”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对于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及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三、项目可行性
项目的建设适应**区生态建设的需要,受到群众的大力支持,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能力,促进生态恢复,已成为当地的迫切要求和强烈愿望;且项目区位于****东侧,有充足的劳动力**,项目实施的投工投劳有保障。
四、项目建设地点
**市**区滨河大道西侧、兴惠**侧、煤炭**侧区域。
五、项目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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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建设面积5145.86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方工程、生态恢复工程、节水灌溉工程、基础设施工程。
(一)土方工程:包括现场垃圾外运9560m3,种植土换填16627m3,场地平整34486㎡、渣土就地摊铺16627m3。
(二)生态恢复工程:绿化工程包括现状苗木抚育、栽植、养护。
1.现状苗木抚育2345.68亩,对现状树进行清枝抚育和死树清除。
2.新增绿化1724.12亩,对项目区裸露区域进行补植和绿化,共栽植苗木145707株(穴),其中:常青树8089株,大乔木64256株、亚乔木45531株,灌木27831株(穴)。
3.苗木养护:对项目区所有新栽植苗木进行养护,养护期3年。
(三)节水灌溉工程:****泵站10KV、355KW变频柜各2部,****泵站355KW变频柜2部,增加150㎡过滤器房1座,增加过滤器2套;铺设PE主管62695m、钢管(局部)1250m、地表辅管及毛管****037m;建设各类井126座,安装各类阀件共301个。
(四)基础设施工程:生产作业道16345㎡,维修104m3;防火作业道8265㎡;现状构筑物拆除及维修;护栏维修300m;增加垃圾桶200个,坐凳80个。
七、项目建设工期
建设期:2024年6月—2024年12月
养护期:2025年1月—2027年12月
八、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4273.88万元,其中工程费3922.15万元,其他费227.25万元,预备费124.48万元。
资金来源:**回族自治区采煤沉陷区2024年度**型地区转型发展中央预算内资金、**区财政资金。
九、项目建设效益
通过生态的修复、景观的提升、功能的完善,将有效改善当地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城市生态综合服务功能,有利于带动**区实现全面可持续发展。同时,本项目建设实施后可使广大民众能观赏到更加优美的生态环境,享受生态建设项目带来的降低城市噪音、减少粉尘颗粒物,产生**空气等带来良好的生态效益,打造宜业、宜居的生态环境,带动区域旅游经济发展。
十、有关要求
****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附件:《**市**区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与环境整治工程》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管理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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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市**区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与环境整治工程》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设计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 设备及安装工程 | √ | √ | √ | ||||
| 监理 | √ | ||||||
| 其他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该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2017****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第16号令)的规定,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 2、****管理部门对本项目招标、发包活动的监督。 ****管理局 2024年4月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