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桂平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大洋镇、白沙镇、大湾镇)3标段(大湾镇平塘村项目片区)(招标编号:E4508002851003674001001)澄清公告一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项目(大洋镇、白沙镇、大湾镇)3标段(大湾镇**村项目片区)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2024年**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项目(大洋镇、白沙镇、大湾镇)3标段(大湾镇**村项目片区)(项目编号:****)已于2024年4月3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相关事宜作如下澄清:

1、本项目项目名称为:“2024年**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项目(大洋镇、白沙镇、大湾镇)3标段(大湾镇**村项目片区)”,如有前后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款、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投标人资格要求原为“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现更正为“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文件第二章和第四章和第三节合同协议书中“计划工期 234天(日历日)”,现统一更正为“计划工期 236天(日历日)”。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内容有细微内容调整,详见澄清后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5、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有细微调整,详见澄清后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澄清后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6、特此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镇**北路23号

联系方式:黄工0775-****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镇桂江中**二巷**公园内

联系方式:吴工0775-****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 0775-****002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09
信息变更
2024年桂平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大洋镇、白沙镇、大湾镇)3标段(大湾镇平塘村项目片区)(招标编号:E4508002851003674001001)澄清公告一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