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燃气工程专项规划和给水工程专项规划(747平方公里)编制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略)
采购项目名称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燃气工程专项规划和给水工程专项规划(747平方公里)编制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行政区域 **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09日 17:(略)
评审专家名单 朱缨、段志彪、刘洁、徐会桃、鲁洁(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略)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项目联系电话 (略)
采购单位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采购(略)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略)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略)

一、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4-20(招标文件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4-20)

二、项目名称:**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燃气工程专项规划和给水工程专项规划(747平方公里)编制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略)

供应商名称:**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略) 燃气工程(略)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燃气工程专项规划(747平方公里)编制内容:气源规划、气量预测、燃气输配系统规划等,包括但不限于总则、气源规划、天然气需求预测、天然气输配系统规划、天然气加气站规划、液化石油气规划、燃气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规划、应急储备及措施、燃气设施防火间距控制(略)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略)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5日历天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市政工(略)(集团)有限公司 给水工程专项规划服务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给水工程专项规划(747平方公里)编制内容:预测城市(略),并进行水**与城市、保留乡镇用水水量之间的供需平衡分析;选择给水水源并提出相应的给水系统布局框架;确定给水枢纽工程的位置和用地;提出水**保护以及开源节流的要求和措施。包含但不限于总则、需水量预测及供需平衡、水厂布局规划、水源地及原水系统规划、水**配置及调蓄工程规划、配水系统规划、应急供水保障规划、节约用水规划、高品质供水规划、智慧供水规划、小城镇、乡村地(略) 合格,符合国家(略)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5日历天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略))名单:

朱缨、段志(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略)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质疑函及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并附带必要的证明材料)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