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周期:(略)
报价方式:(略)
评选方式:(略)
:(略)
谈判地址: (略)
服务实施地:(略)
需求文件:
联系人:(略)
报名结束时间:(略)
发布时间:(略)
采购编号:C(略)Z(略)
采购单位:(略)
供应商数量: (略)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略),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略)。)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
供应商资格: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6.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指邀请函发布之日起,并提供网站查询真实性承诺书,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二)特定资格(无)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