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机关食堂劳务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4-16 09:00:00,更正为:2024-04-26 09: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4-16 09:00:00,更正为:2024-04-26 09:00:00。标书代写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7.2评标标准”中“商务项”
|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 B5、项目经验 |
3.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止,由投标人完成的类似项目经验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项完整项目业绩得1分,满分3分。 注: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业主提供的评价报告或验收证明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定为有效业绩。该项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得与“B6满意度评价”证明材料重复,否则不得分。 |
| B6、满意度评价 |
3.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止(以采购人单位满意证明材料开具时间为准),由投标人服务完成或仍在履行且获得采购人单位满意度评价(评价意见为优秀、良好、满意、好评或80分以上或其他同等表述)的每提供一份有效证明的得1分,满分3分。注:有效证明须提供采购人单位出具的满意证明材料及双方签定的合同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不得分。该项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得与“B5项目经验”证明材料重复,否则不得分。 |
更正为:
|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 B5、项目经验 |
3.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止,由投标人完成的类似项目经验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项完整项目业绩得1分,满分3分。 注: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业主提供的评价报告或验收证明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定为有效业绩。该项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得与“B6满意度评价”证明材料重复,否则不得分。 |
| B6、满意度评价 |
3.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止(以采购人单位满意证明材料开具时间为准),由投标人服务完成或仍在履行且获得采购人单位满意度评价(评价意见为优秀、良好、满意、好评或80分以上)的每提供一份有效证明的得1分,满分3分。注:有效证明须提供采购人单位出具的满意证明材料及双方签定的合同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不得分。该项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得与“B5项目经验”证明材料重复,否则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10日
无
名称:****
地址:**市五四路358号
联系方式:0591-****0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B座301室
联系方式:189****686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翁英
电话:189****6869
****
2024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