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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0
我局依法受理了申请人**********医疗机构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院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生健康委 ****管理局关于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医疗机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名 称:****
类 别:****医院
法定代表人:邓金花
主要负责人:李爱萍
所有制形式:私人
机构性质:营利性
床位数:0张
机构选址:**市**区梅**街道泉水路461号**健康医****基地9号栋102室
诊疗科目: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中医科
依托医疗机构名称:****医院
公示期: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16日
对上述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递交书面意见。书面意见应说明利害关系,写明具体意见,反映的情况和问题需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原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委员会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局)医政医管处****服务处) 电话:0731-****9112
联系地址:**市**区杜鹃路1060****卫生中心B区422室
****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