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底价: ¥ 3.240000 (略)(首年) 挂牌时间:2024-04-10 至 2024-04-23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略),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略),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贵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略)。保证金(略),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江岸区吉庆街75号房屋(39.03平方米)(略)承租权 | ||
2024-04-10 | 挂牌截止时间2024-04-23 | |
(略) | 挂牌价格3.240000(略)(首年) | |
- 吉庆(略) | ||
两年 | 免租期无 | |
租赁期总租金((略)) | ||
39.03 | 出租用途||
使用状态 : (略) | ||
(略) |
**岸房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2023-10-20 |
3.(略) |
**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大智街道办事处 |
(略) |
2024-04-10 | |
202(略) | |
否 | |
如果公(略)(0)个,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个周期 | |
按年支付 | |
本次招租标的租赁期限为(略),自第二年开始年租金逐年递增5%,至租赁合同终止为止。 | |
1、意向(略),须在5(略),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略) 2、本次公开招租所涉及的应由交易双方向产权交易机(略) | |
出租方提示: 1、标的情况:本次招租标的原租赁合同已到期,原承租方仍在使用。原承租方在本次(略),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须在产权交易机构内行权。如原承租方未在本项目挂牌有效期内向**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足额保证金的,则视为放弃承租。租赁(略),出租方将协助办理清退事宜,但最终承租方必须承担延期交付租赁标的等风险。 2、本次招租标的不设置免租期。 3、本次招租标的租赁期限为(略),自第二年开始年租金逐年递增5%,至租赁合同终止为止。 4、本次招租标的所有权人为**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大智街道办事处,出租方((略))为资产管理方。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与所有权人、资产管理方签订三方《房屋租赁合同》。 5、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岸房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公开招租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岸估租字【2(略))中的全部内容。标的是以现状出租,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该标的,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房屋租赁的价格和结果。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承租申请时(略),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略))有充(略),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6、承租方应注意水、电、气的安全使用,经常检查,防范事故发生。由于使用和财产保管不当及其他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损失或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略))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有(略)。 7、租金交付时间: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付首期租金;租金支付方式为:从正式用房的第一天算起,按年支付,每期限的最初十日内支付,先交租金后使用。租赁期间(略)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须承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按时交纳给相关部门。 8、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借或转租、分租他人;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毁损房屋设施;房屋租赁期内,因政策变化或市政建设等公共利益要求需要拆迁,承租方应无条件向出租方归还本资产的使用权及管理权,出租方不另行给承租方安排房屋,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免责,互不追究违约责任。资产租赁合同到期之日,承租方应向出租方归还本资产的使用权及管理权,因承租方对承租资产装修改造而形成的建筑部分均由出租方按现状无偿承继,对不符合要求的,出租方(略)。未经出租方同意留存的物品,出租方有权处置。 | |
网络竞价 F A10004 | |
否 | |
多次报价 1 | |
是 | |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略)该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 |
租赁包按固定金额收取保证金,固定保证金金额(略).00元。 | |
报名就交纳 | |
挂牌截止日17:(略) | |
银行转账 | |
收款单位:**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略)(人民币);大额支付行号:(略) 开户行:(略) **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77610188000242423(人民币);大额支付行号:303521000190 (略)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略),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时,须缴纳保证金0.5(略)到**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交易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直接支付,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关于保证金的处置约定:(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缴款账户。(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
光谷联交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王女士 |
(略) |
承租申请书 | 需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 |
营业执照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
法人身份证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
公司章程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
内部决策文件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需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 |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自然人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