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阳市三星堆旅游环线(天府旌城连接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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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02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市三星堆旅游环线(天府旌城连接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进行招标补遗,按招标文件要求,本次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密封装订说明:第一信封内为商务技术文件(不付或不填写涉及报价的(一)投标函),第二信封内为投标报价文件。 二、开标分两个步骤公开进行:第一步骤对第一信封内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开标,对第二信封不予拆封并由招标人予以封存,标准程序如下: (一)招标人签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二)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签到; (三)开标会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通报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四)主持人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及监督人名单,并询问投标人是否需要申请回避。宣布会议议程及会场纪律; (五)监督人员和参会投标人的代表共同检查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无异议后进入下一步程序; (六)工作人员开启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并进行唱标; (七)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第一信**标记录; (八)当众清点并封存投标文件第二信封; (九)开标会结束,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等送封闭评标区。 第二步骤宣布通过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对其第二信封内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标准程序如下: (一)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签到; (二)开标会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及监督人名单,并询问投标人是否需要申请回避,宣布会议议程及会场纪律; (三)主持人宣读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四)招标人、监督人员和参会投标人的代表共同检查第二信封密封情况检查; (五)将未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退回投标人,并由该投标人在退还记录上签字确认; (六)需要抽取评标基准价确定计算系数的,由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参会投标人的代表)现场抽取评标基准价确定计算系数。抽取前应邀请参会投标人的代表检查抽取设备; (七)工作人员开启投标文件第二信封并进行唱标; (八)工作人员现场计算并公布评标基准价(如有)。除开标时计算错误外,不因第二信封评审否决投标而改变,也不因招标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九)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第二信**标记录; (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等送封闭评标区封存。 未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未参加第二信**标的,招标人应当在评标结束后及时将第二信封原封退还投标人。 三、按照《**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实施开评标。 四、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地方均做相应修改,其余内容不变。因本次补遗为文件说明,并无实质性更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不延期。 招标代理机构:**晟越容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4月09日
补遗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市三星堆旅游环线(天府旌城连接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进行招标补遗,按招标文件要求,本次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条“(1)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略).00元。(2)施工最高限价:(略)元” 修改为: (1)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略).00元。 (2)施工最高限价:(略).00元(不含基本预备费) 原招标文件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条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删除3、投标人对施工费用报价时应按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约定的单价下浮报价(工程量清单通过补遗书的方式下发); 原招标文件3:“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的第七条增加“承包人应在施工图设计完成批复之日起1个月内完善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并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第三方造价咨询审查单位进行评审,在工程量清单单价评审完成前,本工程不得开展计量工作。” 原招标文件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的“第五条: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中增加“3、限额设计金额:在发包人未提出变更要求的前提下,施工图设计预算金额不得超过行业主管部门批复的概算金额,即:建筑安装工程费(略)元、预备费(略)元、公路基本造价(略)元。”增加“4、工程结算:本项目结算单价应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单价并乘以承包人所报下浮率计算出的单价为准,工程量以经承包人、监理、发包人共同认定的现场收方数量为准。”删除“建安工程费(含暂列金)的计价原则:根据招标文件下发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按照统一下浮。” 原招标文件5:“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补充17.1.6内容如下”增加“(6)承包人应在施工图设计完成批复之日起1个月内完善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并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第三方造价咨询审查单位进行评审,在工程量清单单价评审完成前,本工程不得开展计量工作。” 原招标文件6: “第二章3.2.4”中“投标人对勘察设计费用报价时按照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下浮报价,最终的勘察设计费以批复的施工图预算的建安费作为总计费基数,按公路,一般桥梁占比分别计算设计费,专业调整系数:公路0.9、桥梁互通1.1;工程复杂系数:公路工程3级,1.15;一般桥梁1级,0.85;附加调整系数:公路工程一级公路0.61;桥梁1级,2.0;浮动系数0.8;按照施工图设计占比0.55*投标人承诺的下浮比例计算(下浮比例:投标人报价/招标控制价)”不单独对勘察费用进行结算,已包含在设计费中。 修改为: “投标人对勘察设计费用报价时按照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下浮报价,最终的勘察设计费以批复的施工图预算的建安费作为总计费基数,按公路,一般桥梁占比分别计算设计费,专业调整系数:公路0.9、桥梁互通1.1;工程复杂系数:公路工程3级,1.15;一般桥梁1级,0.85;附加调整系数:公路工程一级公路0.61;桥梁1级,2.0;浮动系数0.6;按照施工图设计占比0.55*投标人承诺的下浮比例计算(下浮比例:投标人报价/招标控制价)”不单独对勘察费用进行结算,已包含在设计费中。 原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 4 月 9日 9时 30 分 00 秒 修改为: 2024年 4 月 11日 11时 00 分 00 秒 二、初步设计图详见附件。 三、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地方均做相应修改,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德旌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晟越容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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