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北四环东路95号院食堂开办费 |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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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10日 09:46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4月1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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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 ****第五评标室(**市**区建外大街甲3号)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 2024年04月22日 14: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标书代写 | ****第五评标室(**市**区建外大街甲3号) | ||
| 预算金额 | ¥71.4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欣、薛立斌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3322、010-****3317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四环东路95号院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岩、010-****233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建外大街甲3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欣、薛立斌 010-****3322、010-****3317 | ||
项目概况
北四环东路95号院食堂开办费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2日 14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北四环东路95号院食堂开办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1.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1.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职工食堂的管理服务,为采购人提供员工餐(工作日早餐、中餐和部分晚餐,非工作日加班餐,值班餐等)、业务会议用餐、接待餐等餐饮服务。
2、食堂餐饮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食材费用由采购人按照餐标向供应商支付。
4、水、电、气由采购人支付,供应商须按需节约使用。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署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未在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 (2)、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供应商才能参加磋商。(3)、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项目中包含餐饮服务管理。标书代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0日 至 2024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线上购买,供应商通过微信关注“****”公众号,通过聊天窗口底部“招标业务”-“标书购买信息填报”-“查询项目”,填写信息后提交,待项目负责人审核后,支付标书款。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须填写完整信息,联系人手机号和邮箱地址等,招标文件将已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如有问题,请联系010-****3322。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4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第五评标室(**市**区建外大街甲3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4点00分(**时间)
地点:****第五评标室(**市**区建外大街甲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5)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对“进口产品”的要求详见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北四环东路95号院
联系方式:李岩、010-****23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建外大街甲3号
联系方式:王欣、薛立斌 010-****3322、010-****3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欣、薛立斌
电 话: 010-****3322、010-****3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