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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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高标准

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第 1 次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4月10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4月30日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定标因素一览表”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为:

序号

定标因素

有关要求和说明

权重(%)

最高分值

3

投标报价

定标候选人投标总报价低的企业优于投标总报价高的企业:由低至高进行排序,投标总报价低的优先,得定标因素全部分值,其余定标候选人按等差数列方式递减赋分,等差值为1分。报价最低的得20分,第二低的得19分,第三低的得18分,依此类推每档递减1分,直至得0分为止。
注:报价相同的为并列排名,且占用排名次序名次。(例如:报价最低的有2家企业,则2家企业并列第一名,报价次低的企业排第三名)

20%

20分

修改为:

序号

定标因素

有关要求和说明

权重(%)

最高分值

3

投标报价

定标候选人投标总报价低的企业优于投标总报价高的企业:由低至高进行排序,投标总报价低的优先,得定标因素全部分值,其余定标候选人按等差数列方式递减赋分,等差值为1分。报价最低的得20分,第二低的得19分,第三低的得18分,排名第四低的得17分,排名第五低的得16分,排名第六低的得15分,排名第七低的得14分,排名第八低的得13分,排名第九低的得12分,排名第十低的得11分,排名第十一低及之后的得10分。

注:报价相同的为并列排名,且占用排名次序名次。(例如:报价最低的有2家企业,则2家企业并列第一名,报价次低的企业排第三名)

20%

20分

三、其他说明

(1)本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澄清修改文件”共 3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市**区杨和

****办公室

代理机构:****

地址:****

地址:**市禅**汾江中路215号12楼1201室

联系人:易先生

联系人:梁工

联系方式:0757-****9638

联系方式:0757-****2555

2024年4月10日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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