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刘圩镇小麦赤霉病防控药物采购项目二标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阜**古河镇洋桥村淮阜桥口
成交金额:壹拾肆万肆仟元(¥144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壹拾肆万肆仟元(¥144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2024年**刘圩镇小麦赤霉病防控药物采购项目二标包 品牌:粒满堂 规格型号:戊唑醇﹒福美双 5000 克/瓶 数量:24615亩 单价:5.85元/亩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奎(组长)、高玲玲、杨姗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执行代理费二标包:21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1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广场**办公室,联系电话:193****889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 010 乡道北 50 米
联系方式:周主席 139****22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办公室
联系方式:仲工 193****889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成交供应商情况
4.成交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