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0 13:(略)
(略) | 相关标段(包)编号(略) |
(略)0:37:30 | 公示结束时间2024-04-17 (略):00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理塘县2023年第三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项目施工 | ||
项目业主 | 理塘县林业和草原局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略) |
招标人 | 理塘县林业和草原局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成都恒立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略) |
开标地点 | 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一楼本项目开标室)。 | 开标时间 | 20240409 - 09:(略) |
公示期 | (略)至 (略) | 投标(略)(元) | (略).26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秀山景建(略)) | |||||
项目负责人 | 邓军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川(略) | 林业 | 工程师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雷涛 | 职称证 | (略) | 林业工程 | 高级工程师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恒森园林绿(略)) | |||||
项目负责人 | 钟素英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川(略) | 园林工程 | 工程师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王凯 | 职称证 | 工-94216 | 林业 | 工程师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康惠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刘顺洪 | 二级(略) | 川(略) | 林业 | 工程师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赵晨 | 职称证 | 广中(略) | 林业 | 工程师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四川秀山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丹巴县林业和草原局 | 四川省丹巴县 2021 年草原生态(略)(二次) | (略) | (略) | 编结网、角钢小立感、中间柱、角柱、门柱、支撑杆等,详见合同 | (略).00 | 李军 |
阿坝县林业和草原局 | 阿坝州阿坝县 2021 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项目 | (略) | (略) | 标识牌、草种、肥料等,详见合同 | (略).00 | 左丹萍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秀山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四川秀山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二中标候(略)(四川恒森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
康定市林业和草原局 | 康定市 2020 年省级财政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 (略) | (略) | 本项(略) 50000 亩,其中:人工种草生态修复 30000 亩;天然草原改良 20000 亩;建设监测点 2 个。 | (略).00 | 李红伟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恒森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恒森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三中(略)(四川康惠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
四川攀枝(略) | 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矿山迹地植被恢复生态治理二期建设项目 | (略) | (略) | 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区地表清理、整地 130 亩,客土覆盖面积 110 亩,按照适地运树、选择乡土树种优先原则,栽植乔木、木、本、草皮,移植攀枝花苏铁。(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新建 720 立方米消防水池一个;新建毛石挡土墙、边坡堡坎、石笼(木竹)挡墙、水沟、沉砂池;改扩建防火公路 700 米,新建通道便道等。(三)给水灌系统建设:安装给水管道及灌系统。 | (略).88 | 严刚 |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四川康惠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康惠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 | ||
评标(略)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理塘县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
行业主管部门:无 | 联系电话:无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略)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略)。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略),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略),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略),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注:1.实行(略),中标候选(略),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略),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略),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略),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略),“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略)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略)责人,应都作为(略),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略)填写为20150915-9:(略)。
7.表中(略),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略)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略)(元)、综合评标得(略),填写投标人名(略)。
10.所有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含业主评标代表)都需要填写;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多个单位的,都需要填写。
11.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略),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略)。
12.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