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首占镇永荣写字楼3楼308室
中标(成交)金额:19.****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 |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 ****、****小学、****小学、****小学、****小学 | 做到目视无污迹、无水迹、无积尘、纸屑等 | 合同签订后(7)天内人员配备完整并到岗,服务期1年。 | 负责校园内的治安保卫、交通安全管理和消防管理,维护校园内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旭、林锦平、林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人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3000元。②、收取方式:以转账或汇款方式一次性交纳。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信息:开户名:****,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账号:140********00007936。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各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小组商定)提交最终报价。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最终报价。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提供的最终报价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公司提供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根据谈判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第14.8条的规定,****公司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该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了书面说明,谈判小组对其提供的书面说明进行详细评议,****公司提供的书面说明无法证明该报价符合《**省人社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闽人社文〔2021〕148号中关于**市最低工资标准1960元/月的要求,进而无法合理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小组评议,******公司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
(2)****公司提供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根据谈判文件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第14.8条的规定,****公司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该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了书面说明,谈判小组对其提供的书面说明进行详细评议,****公司提供的书面说明无法证明该报价符合《**省人社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闽人社文〔2021〕148号中关于**市最低工资标准1960元/月的要求,进而无法合理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小组评议,****公司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区航城街道泮野村**路16号
联系方式:林涛、136****1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工业路华润万象城(三期)S11#1911单元
联系方式:黄静、林庆贺、郭梅芳、0591-****60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静、林庆贺
电 话:0591-****6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