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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市地膜科学使用及废旧农膜回收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中所有关于付款方式的描述由“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30%的预付款;供货结束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后15天内支付合同价60%的进度款;产品使用效果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后15天内支付尾款。”更正为“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30%的预付款;供货结束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60%的进度款;产品使用效果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
2024-04-10
其他事项保持不变。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如与本次公告不符合的,以本次公告内容为准,给各有关供应商工作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丹金路356号
联系人:张凯
联系电话:0511-****0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开发区**南路御珑湾办公楼六楼
联系人:汪丽娜
联系电话:0511-****18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丽娜
电话:0511-****1820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