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萧县村级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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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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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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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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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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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村级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南路188号

中标(成交)金额:中标价****000元

评审报价金额(最低价法):****000.000000 元

评审得分(综合评分法):96.05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村级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南路767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96.0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村级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项目

服务范围:为保障村级政务外网需求,现启动我县电子政务外网 建设项目,本项目为**村级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项目,包含 277 条政务外网线路,免费提供电子政务网针对专线及相关设备的维护 72 小时内提供上门服务;现场客服人员、网络安全维护等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电子政务网内外网日常安全维护,负责各站点的硬件配置、统一管理、软硬件维护等问题,确保办公终端接入网络的安全使用,并负责业主方租用专线的工程施工、安装调测、电路故障受理等服务。电路两端采用光纤接入,共277 个一级末梢站点实现 50M互联网光纤网络及时接入和现场服务保障等多种综合业务。

服务时间:三年(1+1+1)(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中标价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建良(组长)、吴茂生、李芳、许晨、李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共215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庭院北区,联系人:崔工,联系方式:139****8215。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地址:**凤北新区市民之家综合大楼B楼18楼,电话:0557-****598)。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管理局)

地址:**凤北新区**市民之家综合大楼 B 楼 7 层

联系方式:王局 055****6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庭院北区

联系方式:崔工 139****82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工

电话:139****821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信息

3.成交公告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建良(组长),李芳,吴茂生,许晨,李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收费金额:2.156000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政务区天鹅湖路121****花园5幢601-602室,联系电话:139****8215。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财政局(国资委)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萧****医院西侧约90米

联系方式:181****3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政务区天鹅湖路121****花园5幢601-602室

联系方式:139****82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靖

电 话:139****821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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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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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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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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