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二、更正内容
1、原公告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略),并提供《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1)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略),须提供三证合一证照);
(2)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担保函及资信证明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之间报告日期为准);
(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社会保(略)(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略)(须扫描提供上述票据凭证加盖本单位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略)。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方式:
1.发售地点:(略)
2.发售时间:2024年04月07日至2024年04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略),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
3.发售价格:每套售价为(电子版)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现更正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略),并提供《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略)
(1)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略)有三证合一证照的投标人,须提(略));
(2)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担保函及资信证明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之间报告日期为准);
(3)投标人需(略)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略)
(4)社会保障资金(略)(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须扫描提(略));
(5)具有履行(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略)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略)。
4.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略)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近六个月连续的社保证明。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方式:
1.发售地点:(略)
2.发售时间:2024年04月11日至2024年04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
3.发售价格:每套售价为(电子版)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2、其他内容不变
三、(略)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2024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