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2:
| **** | **省**市**区盖山镇齐安路756号(福湾工业区10号地****公司GJ-16号三楼(19~32)*(A~D)+(18~19)*(D~B)区域房屋 | 765,600.00元 | 97.41 |
采购包2(餐饮环节):
服务类(****)
| 2-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餐饮环节 | 按政府采购合同要求 | 按政府采购合同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批 | 按政府采购合同要求 | 765,600.00 |
| 采购人代表: | 韩萌 |
| 评审专家: | 金巧球 、 黄瑞卿 、 赖晓铭 、 刘红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累进计算法计算代理服务费金额,收费费率标准如下: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5%;中标金额在100(万元)-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标准0.8%;②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中标供应商应按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支付。账户信息:开户名:****、开户行:****银行****公司**中亭街支行 账 号:131********002632。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2餐饮环节:1.148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 服务范围:餐饮服务环节;
2.服务要求: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前完成抽检监测任务;
3.服务标准:投标人按照委托单位的要求开展抽样检测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15号令)、《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国市监食检[2020]184号)、《****管理局关于****总局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使用意见的通知》(闽市监食检[2023]104号)等相关要求,并按采购人合同约定及进度要求完成工作;
4.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名称:****
地址:****广场南路815号
联系方式:059****52560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路188号闽台广告创意产业园2号楼2层B区205室-2
联系方式:157****025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莲妹
电话:157****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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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