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略)生猪养殖项目(一期)(略)》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略)生猪养殖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略)
公示内容:(略)
公示时间:2024年04月10日-2024年05月1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就加盖公章
附件1
附件2
下载(略)生猪养殖项目一期验收报告书公示稿_.doc.pdf
下载环境保护(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