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生成日期:2024-03-19 |
| 青生发〔2024〕36号 | 关键字:|
| 厅办公室 | 发布机构:
青生发〔2024〕36号
****关于同意****公司重新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公司:
你公司《关于重新申请的申请》(青桥实函〔2023〕9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公司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二、核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内容
(一)证书编号:****210002;
(二)法人名称:****公司;
(三)法定代表人:张斌;
(四)经营设施地址:**省****县宁张公路32公里处;
(五)经营类别: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HW48(321-024-48、321-025-48、321-026-48、321-034-48),共1大类、4小类危险废物;
(六)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七)经营规模:33000吨/年(详见附件);
(八)许可有效期:5年,自2024年2月1日至2029年1月31日。
三、管理要求
(一)严格依法经营。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超范围、超规模经营危险废物,禁止转让、租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同时按照《****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固体废物排污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
(二)细化台账管理。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规范制定年度管理计划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及时在**省工业固体废物物联网大数据系统填报经营过程中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出入库、处置、利用等各环节数据信息。
(三)严禁二次转移。做好危险废物入场监测,发现接收的危险废物无法处置的,应及时联系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立即退回该批次危险废物,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备,不得接收无法处置的危险废物,不得将接收的危险废物二次转移其他处置单位处置。
(四)开展自行监测。严格执行环境监测计划,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信息。危险废物利用过程产生的产品需严格根据相应标准规范要求按照销售批次进行检测,检测达标方可外售。
(五)强化安全生产。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处置全过程安全生产,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与环境管理培训,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严格按照制定的****填埋场危险废物清理,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控。填埋场清理工作完成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做好土壤修复。
****环境局、****环境局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公司的日常监管。
附件:****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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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1日
附件
****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核准经营类别明细表
| 序号 | 废物类别 | 行业来源 | 废物代码 | 危险废物 | 危险特性 | 经营规模 (吨/年) | 经营方式 | 备注 |
| 1 | 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 HW48 | 常用有色 金属冶炼 | 321-024-48 | 电解铝铝液转移、精炼、合金化、铸造过程熔体表面产生的铝灰渣,以及回收铝过程产生的盐渣和二次铝灰 | R,T | 19000 | 收集、贮存、利用 | |
| 2 | 321-026-48 | 再生铝和铝材加工过程中,废铝及铝锭重熔、精炼、合金化、铸造熔体表面产生的铝灰渣,及其回收铝过程产生的盐渣和二次铝灰 | R | 收集、贮存、利用 | ||||
| 3 | 321-034-48 | 铝灰热回收铝过程烟气处理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铝冶炼和再生过程烟气(包括:再生铝熔炼烟气、铝液熔体净化、除杂、合金化、铸造烟气)处理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 | T,R | 收集、贮存、利用 | ||||
| 4 | 321-025-48 | 电解铝生产过程产生的炭渣 | T | 14000 | 收集、贮存、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