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2024年**省城镇燃气厂站安全专项评估项目(东南片区)):
**** | **市**区华夏路30号902-905房 | 1,797,000.00元 |
合同包2(2024年**省城镇燃气厂站安全专项评估项目(西北片区)):
**华晟****公司 | **市**区广汕二路602之一首层101房 | 1,790,000.00元 |
合同包1(2024年**省城镇燃气厂站安全专项评估项目(东南片区)):
服务类(****)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2024年**省城镇燃气厂站安全专项评估项目(东南片区) | 21个地级市燃气厂站(具体地点以采购人最终确认的为准) | 1.成交供应商通过接受采购人的委托,按照《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与安全评估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对**省内21个地级市尚未开展省级安全检查和评估的厂站进行评估。本采购包为东南片区,其中东南片区评估厂站包括管道燃气厂站约101座,汽车加气站约30座,液化石油气厂站约9座,****供应站约500座。2.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对2023年和2022年已完成评估的燃气厂站开展“回头看”抽查评估,抽查比例不少于10%,东南片区约3座管道气厂站、约32座瓶装气厂站。3.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采取相互调换检查方式对21个地级市开展2次明察暗访,并形成每个地级市明察暗访工作报告(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4.应采购人实际需求,如国家及省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过程期间,配合采购人开展有关隐患整改要求文件起草的咨询等工作。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 1,797,000.00 |
合同包2(2024年**省城镇燃气厂站安全专项评估项目(西北片区)):
服务类(**华晟****公司)
2-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2024年**省城镇燃气厂站安全专项评估项目(西北片区)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1,790,000.00 |
梁龙辉(采购人代表)、许淑芬、郑森茂
1 | 2024年**省城镇燃气厂站安全专项评估项目(东南片区) | 2.14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2 | 2024年**省城镇燃气厂站安全专项评估项目(西北片区) | 2.14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2024年**省城镇燃气厂站安全专项评估项目(东南片区)):
**** | 通过 | 通过 | 34.33 | 42.00 | 10.00 | 86.33 | 1 | 1 |
**华晟****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0.83 | 37.00 | 9.04 | 76.87 | 2 | 2 |
****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8.50 | 39.00 | 9.08 | 76.58 | 3 | 3 |
**市万保****公司 |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 ****小组审查,**市万保****公司响应文件中的项目负****协会响应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根据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一、评审要求中: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规定,以及《符合性审查表》序号8“磋商文件规定的无效响应条款,没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条款的”规定,磋商小组评审一致认定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为无效响应。 | |||||||
****协会 |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 ****小组审查,**市万保****公司响应文件中的项目负****协会响应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根据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一、评审要求中: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规定,以及《符合性审查表》序号8“磋商文件规定的无效响应条款,没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条款的”规定,磋商小组评审一致认定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为无效响应。 | |||||||
****公司 | 最后磋商报价时,超时未应答,视为无效供应商。 | |||||||
********公司 | 最后磋商报价时,超时未应答,视为无效供应商。 | |||||||
**劳安****公司 | 最后磋商报价时,超时未应答,视为无效供应商。 |
合同包2(2024年**省城镇燃气厂站安全专项评估项目(西北片区)):
**华晟****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9.50 | 37.00 | 8.30 | 74.80 | 2 | 1 |
****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7.17 | 39.00 | 8.33 | 74.50 | 3 | 2 |
****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6.33 | 31.00 | 10.00 | 67.33 | 4 | 3 |
**** | 通过 | 通过 | 35.67 | 42.00 | 9.18 | 86.85 | 1 | / |
**劳安****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3.33 | 17.00 | 9.71 | 50.04 | 5 | / |
**市万保****公司 |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小组审查,**市万保****公司响应文件中的项目负****协会响应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根据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一、评审要求中: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规定,以及《符合性审查表》序号8“磋商文件规定的无效响应条款,没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条款的”规定,磋商小组评审一致认定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为无效响应。 | |||||||
****协会 |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小组审查,**市万保****公司响应文件中的项目负****协会响应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根据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一、评审要求中: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规定,以及《符合性审查表》序号8“磋商文件规定的无效响应条款,没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条款的”规定,磋商小组评审一致认定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为无效响应。 | |||||||
********公司 | 最后磋商报价时,超时未应答,视为无效供应商。 |
采购包2推荐排名与得分排名不一致的原因:根据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每个供应商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采购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已获得采购包一的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采购包二的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已获得采购包1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因此不具备采购包2的候选人推荐资格。
名 称:****
地 址:**市**区**中路481号粤财大厦30-35楼
联系方式:020-****3694
名 称:****
地 址:**市**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
联系方式:020-****4172-8015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20-****4172-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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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