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办公楼、灵宫殿围墙维修项目中选人公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办公楼、灵宫殿围墙维修项目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参选人递交的参选文件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中选人推荐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中选人 | 中选人数量 |
1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办公楼、灵宫殿围墙维修项目 | 第一名:(略) | 1个 |
公示时间: 2024年4月10日17:30分00秒至 2024年4月15日17:30分00秒,共5天。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略)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略)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略),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略)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略),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以作(略),且无(略),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略)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地址: (略) @189.cn
采购代理机构:(略)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