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现将“(********大学教师教育综合楼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询比文件澄清更正如下:
一、询比文件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中“1.1.6 项目名称 西南大学教师教育综合楼造价咨询服务”更正为:“1.1.6 项目名称 西南大学教师教育综合楼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询比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评审办法前附表中的相应内容作如下更正:
| 更正前 |
更正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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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1(3) |
总报价(A)(40分) |
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人得满分40分,在此基础上,报价与评审基准价相减,每-1%扣1分,每+1%扣0.5分,扣完为止,按插入法进行计算得分。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人的响应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本项目响应报价的评审基准价。 例如:若评审基准价为下浮率40%,某响应人报价下浮率为35%,则该响应人报价得分=40-(35%-40%)/(-1%)×1=25;某响应人报价为下浮率45%,则该响应人报价得分=40-(45%-40%)/(1%)×0.5=27.5。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3.2.1(3) |
总报价(A)(40分) |
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人得满分40分,在此基础上,报价与评审基准价相减,每-1%扣1分,每+1%扣0.5分,扣完为止,按插入法进行计算得分。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人的响应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本项目响应报价的评审基准价。 例如:若评审基准价为下浮率40%,某响应人报价下浮率为35%,则该响应人报价得分=40-(35%-40%)/(-1%)×1=35;某响应人报价为下浮率45%,则该响应人报价得分=40-(45%-40%)/(1%)×0.5=37.5。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三、已发出的询比文件与本澄清更正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澄清更正为准,本澄清更正作为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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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四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