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馨悦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分公司(南蓄项目点)2024(略)(一)
致各投标单位:
**馨悦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分公司(南蓄项目点)2024-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招标编号:GZXY-NN-2024-001)的澄清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以及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评分要素自查表,详细评审(略),修改如下:
原文为:投标人投入(略)(自有或租赁均可,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扫描件、租赁合同扫描件、购车发票),车数≥4台车得 6分;车数 2-3台得 3 分;车数 1台得1 分;无冷链车得 0 分;其他情(略)。
现更改为:投标人投入本项目配送冷链车辆(自有或租赁均可,自有车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扫描件和购车发票扫描件,租赁车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扫描件和租赁合同扫描件),车数≥4台车得 6分;车数 2-3台得 3 分;车数 1台得1 分;无冷链车得 0 分;其他情况或材料不全、无效、不提供的不得分。
2、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以及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评分要素自查表,详细评审中技术评审的评分要素4-紧急配送能力第1点,修改如下:
原文为:1、投标人对采购人紧急配送要求的响应时间,投标(略),按投标人提供(略):15分钟内响应的,得2分(略),得1分,30分钟-1小时响应的,得0.5分;1小时以上响应的或材料不全、无效、不提供的不得分。
现更改为:1、投标人(略),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按投标人提(略):15分钟(含)内响应的,得2分;15分钟(不含)-30分钟(含)内响应的,得1分,30分钟(不含)-1小时(含)响应的,得0.5分;(略)。
请各投标单位尽快在系统查看并完成系统确认工作,并按澄清公告内容执行!
特此函达!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