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对“**建筑股份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竭诚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1.1项目名称:**建筑股份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1.2项目预算:招标控制价为12万元。
1.3招标范围:本项目需投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税收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为****提供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服务,并出具汇算清缴报告;协助公司完成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机关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现通过本次招标择优选定承担本项目的服务商,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人需求书。
1.4工期要求:2024年5月31日前出具汇算清缴报告。
2.1投标人须符合:
2.1.1具有独立法人资质,营业执照有效;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公司****公司的授权书正本、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2.1.3近三年,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服务方面的业绩。(自2021年起至今)
2.1.4为本项目配置不少于5人的项目组,项目负责人具****协会个人会员证。
2.1.5在**建筑集中采购平台(www.****.com)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或以上级别,并通过**建筑集中采购平台进行投标。
2.1.6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4月15日。
3.2咨询地点:**市**区广卫路四号建工大厦13楼
3.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3.3.1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须在**建筑集中采购平台:gzmcgglpt.com注册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3.3.2投标人办理报名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
(1)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3.3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3.3.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办理报名的投标人请公对公转账:
收 款 人:****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支行
账 号:441********0141077277
(汇款时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事由:购买 项目招标文件”)
3.3.5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登录**建筑集中采购平台(www.****.com)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4.1本项目不举行现场勘察活动。
4.2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5.1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4月23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5.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5.2.1纸质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2024年4月23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递交地址:**市**区广卫路四号建工大厦14楼会议室
5.2.2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的时间:2024年4月23日9时30分前。投标人应当登录**建筑集中采购平台(www.****.com)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5.3投标文件解密结束时间:2024年4月23日12时00分前。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建筑集中采购平台查看开标情况。标书代写
5.4开标地点:**市**区广卫路四号建工大厦14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6.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获取网址:www.****.com:8081/bidder/HelpFile/toHelp#;投标人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5495或****7095进行咨询或**建筑集中采购平台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6.2本项目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如有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使用需求,供应商参加报价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建筑集中采购平台(下简称“本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www.****.com(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报价前请确认CA有效期。)电子标服务
6.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6.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5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本平台。
6.7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建筑集中采购平台(www.****.com)、**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 (www.****.cn)。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广卫路四号建工大厦13楼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20-****5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