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略),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略)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众创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真空泵生产项目 | **市周市镇华盛南路99号3#厂房 | **众创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淀杉湖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现因市场发展需要,**众创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内资)拟投资1000万元,于**市周市镇华盛南路99号租赁**晶泰恒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的3#厂房二楼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租赁厂房(略),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真空泵1400件。 | 1.该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接管至**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北区污水处理厂,执行**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北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清洗、喷砂、去毛刺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略)2、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略),确保厂界噪声(略)(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