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微信公众号委托运营项目 | ||
| 采购单位 | **** | 交易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资金来源 | |
| 联系人 | 张敏 | 联系电话 | 181****5959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采购方式 | 公开采购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4-11 1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4-16 12:00:00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是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价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4-11 09:00:00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04-16 12:00:00 |
采购标段信息
| 1 | ****微信公众号委托运营项目001 | **** | 服务类 | 63000.00(元) |
公告内容
****
微信公众号委托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受****的委托,对****微信公众号委托运营项目以阳光采购的方式进行招标,现邀请******公司、**向****公司、****集团****公司****公司投标,请以上供应商前来参与本项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文件编号:****
二、服务内容:
1.根据要求对微信公众号进行代管、更新、维护,****政法委、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关于政法新媒体建设相关要求。
2.负责微信公众号的运行及内容更新、编审、发布工作,公众号更新频率每周不少于三次,每次3-4篇,每个月推送至少四篇高质量文章。
3.合同期内能够提供H5、长图、海报、小程序等新媒体产品,并达到一定次数。
4.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新闻采编规定,实行严谨规范的新闻采编、校对、三审、发布等相关流程制度,对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有一定了解和敏感度,确保发布内容无法律纠纷。
5.****政府新媒体平台**案例或报告(提供案例及报****政府部门的合同扫描件,此项不作为废标项)。
三、项目预算:6.3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四、竞价办法:最低价中标(竞价费用须包含所有相关费用)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3.提供2023年任****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银行出具资信证明均可);标书代写
5.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自拟)。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政府采购活动;(以获取谈判文件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天的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资格证明相关文件需以扫描件形式(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上传至****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六、服务承诺
提供的服务绝对符合甲方要求;如不能及时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投标人相关责任。
七、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1日9:00—2024年4月16日12:00标书代写
竞价时间:2024年4月11日18:30—2023年4月16日12:00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
联系人:张敏
联系电话:0937-****293
代理公司:****
地址:**市迎宾系列656-7号
联系人:赵营
联系电话:181****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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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