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关于对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民航院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审批
广东-广州-白云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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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对****(民航院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民航院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4月 10日至 2024年04月1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启德路29号联边公园3号楼,邮编:510425

联系电话:020-****9557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民航院区)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区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市**区机场路290号,项目原有建设内容已取得批复意见(穗环管影〔2000〕470号)。本次改扩建内容:增加住院床位154张,增加部分建筑物,配套调整人员、设备、污染治理设施等。改扩建完成后,全院总占地面积1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3957.07平方米,设有内科、外科、神经外科、骨科、妇科、妇产科等,门诊部日接待就诊病人约2000人次,配套设置住院床位480张。扩建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环评机构

******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综合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采用“集水池+格栅+调节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接触消毒池”工艺)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
(二)污水处理设施产生臭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3-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
油烟废气经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标准。
备用发电机尾气引至高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气黑度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厂界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非甲烷总烃、甲苯、氯化氢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厂区内VOCs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生产设备等噪声源应经降噪处理。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存储、处置管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存储区,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运输、转移执行联单管理制度。
(五)后续国家或地方实施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对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有新要求的,从其规定。

公众参与情况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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