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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4年4月9日受理****基地(一期)、**汾洞沟防洪治理工程、**落藏沟防洪治理工程三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建议或意见,请于2024年4月16日前向我局提出(5个工作日)。
电话: 0831-****410
地址:**巡场镇金河新区人社气象环保大楼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环评文件 脱密全本 | 受理日期 |
1 | ****基地(一期) | ****集团****公司****煤矿 | ******公司 | **学院 | 公示文本 | 2024.****.09 |
2 | **汾洞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 | **省**市**巡场镇汾洞村、天池村 | ****事务中心 | **** | 公示文本 | 2024.****.09 |
3 | **落藏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 | **省**市**孝儿镇仁义村 | ****事务中心 | **** | 公示文本 | 2024.****.09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