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DGZC-2024-036 林甸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商服(郑文阁开发楼1、2层)出租公告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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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商服(房产处对过,郑文阁开发楼1、2层)出租公告

(DGZC-2024-036)

一、(略)

(一)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明细表》

标的编号

房屋地址

出租面积(m2)

年评估价值 (万元)

租期(年)

年租金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挂牌

底价

(万元)

竞价

阶梯

(万元)

备注

名称

地址

11

商服

房产处对过,绿泉公(略)

200

0.9

5

0.9

0.18

4.5

0.05

此房屋无产权证、和土地证。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权益方:(略)

2.交易行为批准方:此次房屋(略)政局审批备案。

3.资产评估情况:经黑龙江皓林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黑皓林价评报字(2004)第003-1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4年3月25日为评估基准日,年租金评估价值为 9000元。

4.交易方式:(略)

5.本次交易项目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原租户)需按照公告规定(略),否则不享受优先承租权。

具体行权规则如下: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可以“跟价”或“加价”,即报价等于或高于最近一次出价(非优先(略))。如果最终报价相同则原承租户为本项目竞得人;如原承租户未取得本项目优先承租权,权益方应保证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资产交予竞得人。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三、交易须知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https://(略)gov.cn/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二)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gov.cn/xspx/(略)/about.html”线上培训中自行学习《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标的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的竞价等相关事宜。

(三)意向竞买人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选择“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照报价规则在线出价。

四、项目时间安排

(一)标的公告时间(报名时间):

(略)9时至(略)17时

(二)意向竞买人按省平台步骤操作,提交《竞买申请书》,报名成功后,1-2天内由权益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在平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意向竞买人须在(略)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间则报名无效)。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三)标的自由竞价时间:

(略) 时30分至(略) 时30分。

(四)标的延时竞价时间:

2024年5月8日9 时30分。

五、报价规则

1.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略)。

2.本次挂牌以(略)。

3.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为竞价阶梯的整数倍。

4.意向竞买人须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出1次有效报价,若不出价,则无法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5.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6.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略)。

7.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意向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8.自由(略),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

具体(略):一个报价周期为300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略),则上一周期最高(略)。

六、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略)7时前将电子版《成交结果确认书》发送到交易双方邮箱指定处。《成交结果确认书》对交易双方具有法律效力,权益方改变成交结果或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由中心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原路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须权益方向(略),由中心向省平台提交退还竞买保证金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原路退回。

七、其它需要公告内容

(一)租期5年,合同一次性签订,租金一年一付。

(二)承租方不能按期交纳租金,出租方有权单方(略),履约(略)。

(三)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不得转租、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如需转租或改造,方案必须经(略)。不得影响周边居民休息,不得故意破坏房屋,如有损坏,竞租方要按价赔偿。

(四)租赁期间,承租方一切安全问题由承租方自己负责,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避免发生火灾、高空坠物(比如没关好窗子造成刮风时玻璃碎落伤了人等)、入室盗窃等恶性事件,如因承租方(略),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承租方负责该房屋漏雨维修等工作。房屋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房屋使(略),经营期间税费由承租方负责缴纳。

(五)签订合同时出租方收取承租方18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承租期间如有不交租金以及承租期满承租方若无损坏房屋、拖欠水电费等情况,出租方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

八、(略)

(一)意向竞买人须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现场查验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意向竞买(略),并对有关承(略)。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二)交易双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略)。

注: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价款,不能存现金,竞得人为自然人的,用本人名下银行卡;竞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用其对公账户进行缴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意向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略),竞买保证金作(略):

1.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略)

2.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3.本公告及(略)

(五)资产权益方负责资产交接(成交)前的保管工作,出租涉及的税费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六)林甸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九、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如意向竞买人需到现场勘查标的的,可向资产权(略)。

标的物查看联系人(报名审核人):(略)

联系电话(报名审核联系电话):(略)

标的物查看地点:(略)

意向竞买人对挂牌出租标的存在疑问或质疑的,须在公告期起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中心提交书面质疑材料,中心通知资产权益方,资产权益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意向竞买人提交超过时限的,中心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咨询电话: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咨询:(略)

省公共资源(略):

(略)、(略)、(略)

十、质疑相关事项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权益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权益方审核确认。资产权(略),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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