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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编号 | 岳县网挂((略) | 挂牌起始时间 | 2024年03月28日 09:(略) |
保证(略) | 2024年04月08日 17:(略) |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年04月11日 10:(略) | ||
土地权属单位 | **(略) | ||
土 地 位 置 | **县杨(略)(原水厂) | ||
使用权面积 | 11276.45㎡ | ||
规 划 用 途 | 其他商服兼城镇住宅用地 | 出让年限 | 其他商服40年,城镇(略) |
规划容积率 | 1.15 | 起 始 价 | 2400.0万元 |
竞买保证金 | 500.0万元 | 竞价增价幅度 | 5.0万元 |
成交时间 | (略) | ||
竞得人 | 周保良 | 成交价 | 2405.0万元 |
其他交易条件 |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只能在互联网上,通过**市公共**交易网(http://(略)gov.cn)进行。只有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竞买人参与竞买时,必须以人民币竞价。若境外投资者竞得的(包括与境内投资者组成联合体竞买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国外汇管理局规定,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支付。 3、交地时间:自《成交确认书》签订并缴清相关税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缴清成交价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县土地储备中心、**县杨林街镇人民政府与竞得人办理土地移交手续。 4、交地条件:现状条件。 5、特别说明: (1)出让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缴纳。 (2)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有权重新组织出让并由竞得人赔偿相关损失。 (3)根据**县杨林街镇人民政府提供的《腾地移交承诺书》,出让成交后在资产移交过程中引起的纠纷由**县杨林街镇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4)具体规划要求见2023年12月1日**县自然**局《**县杨林街镇农贸市场(原水厂)土地现状出让规划设计条件》 (5)竞得人所投资工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规定。 |